先享受後付款 近半消費者最後都剁手
國慶假期期間,許多店家都激推「先享受、後付款」(buy now, pay later)的優惠方案,讓許多民眾沉迷於動動手指就能血拚的快感。但是C+R Research最新調查卻顯示,在這波購物狂潮過後,卻有高達46%的人後悔,巴不得自己剁手,當初沒買這些商品。
「先用後付」當然不是完全不用付錢,而是將款項分割成每周或每月應付款項,而且分期通常零利率。因此,購物者往往因為頭期價格很低而衝動購物。但是,陷阱在於一旦欠繳,店家可就會開始收「利息」了。
FOX電視台報導,以100元的商品為例,遲繳費用可能高達30元。如果是信用卡付款,30元費用會變成欠繳款項;簽帳卡如果超額扣款,銀行也會收30元的超領費。買了卻付不出錢,商品就會變成130元。更糟的是,一旦店家申報欠繳,信用記錄就會被扣分。
C+R Research分析了利用PayPal Credit、AfterPay、Affirm、Klarna、Quadpay、ZipPay等第三方支付的消費者之後發現,51%的消費者在線上購物時,使用先用後付的方案,平均購買品項為4件,平均欠款為883元。
但是調查發現,其中46%的人最後發現「買得太貴」因此後悔。另外59%說他們買了根本不需要,又付不起的東西;56%承認根本繳不出每月款項。
因此,理財專家的建議是:在享受「先用後付」前,先看看自己信用卡發卡行有沒有提供零利率或低率分期方案;使用「先用後付」前,先想想自己付不付得起每月應繳款項;如果付不起,那就等到先存夠錢再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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