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走議員吳元之亮招 獲德州法院保護令可「拒捕」
德州眾議會議長費蘭(Dade Phelan)10日簽署52位民主黨籍議員的民事拘捕令,議員吳元之(Gene Wu)11日隨即聲請人身保護令,並在當天獲得哈里斯(Harris)縣230區地院同意核發,讓吳元之暫時逃過州長艾伯特的「追殺」。
吳元之在開庭結束後表示,今天的判決是讓艾伯特知所進退,德州仍然是個民主之地,他與其他議員既是民主黨人,也是捍衛人民投票權的民意代表。
KPRC法律顧問Brice Wice指出,吳元之聲請保護令是正確的決定,在法院同意核發後,燙手山芋就回到費蘭與艾伯特的手上了,看是要提起民事上訴,或是乾脆全面開戰,提起刑事上訴。
德州最高法院9日認定,議會得以拘捕刻意缺席的議員,以達成開議的法定人數。眾議會10日隨即以80票贊成、12票反對,通過民事拘捕令。議長費蘭的拘捕令針對52名民主黨籍議員,但不包括其他「願意配合」的15名議員,10日的臨時會中,有11人出席。
法院判決結果當然再度引起兩方論戰。吳元之一方主張,保護令讓他與其他議員得以免於被拖回議會,進行違反意願的投票行為,民主黨人還是會堅持到底,捍衛德州人的投票權力。共和黨籍的Briscoe Cain則批評,民主黨人總是詭計百出,而且不顧名聲,請他們趕緊回到議會,盡議員該盡的本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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