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9月發放第二輪600元紓困金 資格較第一輪寬鬆


加州9月發放第二輪600元紓困金  資格較第一輪寬鬆
僅是在發放600元紓困金的支出上,將花費加州政府高達近120億元。(本報檔案照)

加州議會6月底通過下年度州政府總預算,總額高達2626億元。州政府日前推動多項退稅及紓困福利,包括發放第二輪的加州紓困金(Golden State Stimulus),提供符合資格者每人最多600元的紓困金。會計師強調,第二輪紓困金將以2020年報稅紀錄為標準,只要收入符合資格,即可領到這筆紓困金。據悉,這筆紓困金計劃在9月開始發放,且資格比第一輪寬鬆。

僅在發放600元紓困金的支出上,將花費州府近120億元。根據加州稅務局(State of California Franchise Tax Board, FTB),要想領取這筆紓困金,須符合以下條件。

第一、去年必須在加州住超過半年以上,且在報稅期間仍住在加州。第二、2020年個人加州調整後總收入(adjusted gross income)須在7萬5000元以下,且不能是被撫養人。第三、必須要有合法的社安號(SSN) 或個別納稅人報稅識別號碼(ITIN)。符合資格者可領600元紓困金,膝下有受撫養人者可另領500元。平時自州的福利計畫獲得低收入補貼的視障或殘障者,也符合領取資格。

會計師施啟祥表示,這筆錢是依照2020年報稅紀錄,判斷民眾是否有資格領錢,且這次依據的調整後總收入是按照加州的,不是聯邦的調整後總收入。加州居民可檢查540表格的第17行、5402EZ表格的第16行,只要上面的收入數字為零至7萬5000元之間,則代表符合條件。

建議尚未申報2020年稅表者,最好在今年10月15日之前報好稅,才有辦法領到錢。若過往有退稅紀錄,加州稅務局將自動打錢進入銀行帳戶;若過往報稅未曾提供過帳戶資訊,則會收到紓困支票。

施啟祥也提到,其實加州先前曾發放過一次600元紓困金,但當時的條件較為嚴苛,有些符合收入條件者,若沒資格領低收入勞力所得補助(earned income tax credit),也沒資格領到第一輪紓困金。但第二輪紓困金擴大範圍發錢,只要收入符合資格,基本上都可領到錢。

有些領取資格的規定與第一輪紓困金有關聯。施啟祥舉例說明,像是假設不符合第一輪加州600元紓困金,但符合第二輪加州紓困金的一家之主,若膝下有受扶養人,這次可領到1100元。

不同於聯邦發放的紓困金,加州的紓困金符合資格規定,不管是一家之主或夫妻合報,只要超過7萬5000元以上,均沒資格領取加州紓困金。夫妻若分開報稅,兩人各自收入在3萬7500元以下,這次能各自領到300元紓困金,若膝下有一名受撫養人,則另可領到550元。

根據外媒報導,第二輪600元的加州紓困金將在9月開始發放。民眾可上加州稅務局的線上工具,查看是否符合領取第二輪紓困金的資格,及預計可領到的金額。線上工具要求民眾提供2020年報稅的調整後總收入、是否有受撫養人等簡單資料。詳情可上www.ftb.ca.gov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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