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還有司法挑戰 百人私企「疫苗令」延1個月實施
拜登總統的強制企業接種新冠疫苗令面對多宗司法挑戰,17日終於在聯邦第六巡迴上訴法院告捷,放行百人以上私人企業員工接種令;勞工部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OSHA)則在隔日援引司法挑戰的可能性,推遲實施私企員工接種令的期限一個月。
拜登政府的疫苗接種令要求員工達100人或以上的企業,須在本月6日前掌握員工接種狀況,要求未接種員工上工時戴口罩,且這些員工須在明年1月4日前完成接種,否則必須定期接受檢測,全美適用人數超過8000萬。
不過負責制定詳細計畫的OSHA於18日宣布,只要企業「合理、誠實」地履行疫苗接種令,則OSHA在明年1月10日前不會就接種令祭出任何處罰措施,2月9日前不會要求未接種員工必須定期接受檢測。
OSHA表示,新的決定是基於「司法挑戰可能讓接種令無法施行」的不確定性,故行使行政上的自由裁量權而做。
拜登的接種令面臨全美十餘宗法律訴訟,聯邦第五巡迴上訴法院11月上旬曾以「異常廣泛」、「嚴重越權」為由暫時凍結私企接種令;聖路易聯邦地區法院同月底亦以「挑戰聯邦體系傳統觀念」為由,暫時凍結醫療機構人員的接種令。
捍衛自由聯盟(Alliance Defending Freedom)律師班格特(Ryan Bangert)就主張,一舉強制超過8000萬人接種疫苗,會對他們造成「深刻的負面影響」;事實上,拜登也曾說他對推行接種令「頗為抗拒」,但因接種率難以提振而不得不為。
不過在本月17日,聯邦第六巡迴上訴法院裁定,OSHA藉由「緊急臨時標準」強制私人企業員工接種疫苗,是遏制奪走超過80萬人命的病毒傳播的「重要舉措」,並未逾越該機構的法定權限,與第五巡迴上訴法院的裁定背道而馳。
雖然部分州議會立法,禁止企業強制員工接種疫苗,但若聯邦政府掃除司法挑戰障礙,其接種令就將優先適用。
勞工部對聯邦第六巡迴上訴法院的裁定表示滿意,指為工作場所建立衛生安全標準「至關重要」;不過另一方面,從聯邦第五、第六巡迴上訴法院的看法南轅北轍來看,接種令的方方面面非常可能得纏訟到最高法院才能真正塵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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