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屋主槍殺闖入者 南加橙縣檢察長決定不起訴


對屋主槍殺闖入者 南加橙縣檢察長決定不起訴
橙縣檢察長史匹澤(Todd Spitzer)。(臉書)

南加橙縣地檢署11日消息,橙縣檢察長史匹澤(Todd Spitzer)對8月間發生在新港灘市一起屋主槍殺入侵者案件,認為屋主有權保護自己免於侵入者傷害,決定對屋主不予起訴。

案件發生在2021年8月26日(周四)凌晨約4時10分,23歲的Henry Lehr離開家庭戒癮中心,在走之前,他告知中心工作人員他聽到和看見有「魔鬼」(demons),隨後不久,他闖入相隔不遠的一戶居民後院。他走到該住戶前院,然後不斷敲擊前門,按門鈴,要求屋主讓他進入。見到無人應答, Lehr強行從前門進入,上了樓梯,當時屋主和太太正在二樓臥室休息。

屋主當時已從夢中被吵鬧聲驚醒,於是拿著手槍觀看動靜,發現只有一名闖入者,即Henry Lehr。屋主先是對侵入者大聲警告,告訴Lehr不要上樓梯,不過並未聽到對方任何的回應,侵入者只顧沿著樓梯上二樓。屋主於是向Lehr開了一槍,擊中前胸。然後屋主告訴太太撥打911報警,待警方急救人員趕到現場時,Lehr已經死亡。

屋主後來告訴警方,他向住宅侵入者開槍,是因為害怕他和太太受到傷害。

加州刑法第198.5條有相關規定,任何人在其住所內使用武力,意圖或可能導致死亡或重大傷害,應被推定為對其個人、家庭或住宅成員即將發生死亡或重傷害危險,存在合理的恐懼。而這種武力行為是針對非家庭或住宅成員,非法強行進入或強行進入住宅,並使用武力者;同時使用武力者,知道或有理由相信侵入者是非法或強力進入。

檢察長史匹澤強調,屋主在深夜有陌生人闖入,有絕對權力避免自己和家人受到傷害。在任何情況下失去生命是個悲劇,而當一個人到戒癮中心尋求幫助,可卻與屋主發生衝突,這個更是可悲。正因如此,他一直反對在居民區設立集體之家。而戒癮中心的員工明知道死者生前正在掙扎中,但無人認真檢查。與成癮問題作抗爭的人需要一個安全環境,只有這樣才能保持清醒。而與戒癮中心同一個社區的居民,也需要一個安全環境,不應該生活在擔心有人因癮發作強行闖入住宅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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