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遭禁用彩色鉛筆 為爭繪畫權 狀告日本政府
在日本宮崎市自宅殺死3名家人被判死刑定讞的33歲奧本章寬,由於日本政府修改命令,讓他無法在拘留所內再使用彩色鉛筆作畫,因此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訴要求取消修改命令。
日本時事通信社報導,奧本提訴對象是日本政府,今天在東京地方法院舉行的第一次口頭辯論庭上,日本政府要求庭上駁回原告提訴。
根據訴狀等指出,日本政府法務省從今年2月起施行的命令,禁止死刑定讞死囚與判決尚未確定受刑人等,購買原本可以購買的削鉛筆器及彩色鉛筆等。
報導指出,由於拘留所內曾發生受刑人用削鉛筆器內的刀片自戕等情況,可能是這樣才會讓法務省修改命令以避免類似案件再發。
原告律師表示,奧本使用彩色鉛筆來畫花或動物等,並製作成明信片或月曆等進行販售,所得金額用來當成被害人遺族賠償金使用,至今已給付逾200萬日圓(約新台幣50萬元)。
奧本主張,法務省不允許使用彩色鉛筆已侵害他的表現自由,明顯違憲。
日本放送協會(NHK)報導,原告律師表示,奧本說自己是從一審法官做出死刑判決後,開始用彩色鉛筆繪畫。
奧本曾說,繪畫是自己能深刻反省、進行賠償的必要及不可或缺的行為,他希望能使用一直以來用的彩色鉛筆作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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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歳で死刑判決を受けた奥本章寛死刑囚が、色鉛筆を使えなくした訓令を取り消してほしいと裁判を起こしました。彼にとって色鉛筆で絵を描くことは「償い」に通じます。
訓令の問題とは別に、死刑が確定した人のその後の生き方を少しでも知ってほしいと思い書きました↓https://t.co/FMLJ4MTdoW
— 一宮 俊介(新聞記者) (@Ichimiya_Sh) August 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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