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法律法规及政策
2021年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法律法规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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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报告网提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的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各地的信息产业厅(局),其主要负责产业政策的制定、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等。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的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各地的信息产业厅(局),其主要负责产业政策的制定、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等。
行业内部的管理机构是各地的信息服务业行业协会,其宗旨是为会员提供服务,并代表会员提出涉及会员集体利益的意见,健全与政府的协商以及管理机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保障行业内部的公平竞争,协调与会员有关的商务事项,增强信息服务企业的行业自律管理,促进信息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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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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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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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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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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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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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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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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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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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我国信息化发展的战略目标是:综合信息基础设施基本普及,信息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信息产业结构全面优化国家信息安全保障水平大幅提高,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取得明显成效,新型工业化发展模式初步确立,国家信息化发展的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基本完善,国民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显著提高,为迈向信息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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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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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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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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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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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是当今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电子信息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柱产业,对于促进社会就业、拉动经济增长、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和维护国家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确保电子信息产业稳定发展,加快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特制定本规划,作为电子信息产业综合性应对措施的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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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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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振兴电子信息产业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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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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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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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根据调整和振兴电子信息产业对标准化工作的需求,围绕第三代移动通信、数字电视、手机电视、数字音视频编解码、中文办公软件、无线局域网安全、数字设备信息资源共享、射频识别、数字版权管理、数字家庭产品、工业软件、信息安全、信息技术服务、平板显示、半导体照明、宽带光纤接入、互联网电视(IPTV)/网络视频、传感器网络等重点领域,提出2010年-2012年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际标准制修订项目,以及标准前期研究项目共34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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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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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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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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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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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财税政策、投融资政策、研究开发政策、进出口政策、人才政策、知识产权政策、市场政策,以及政策落实等方面,进一步优化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环境,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培育一批有实力和影响力的行业领先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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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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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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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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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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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两化”深度融合推进机制,加大财政资金和金融支持力度,组织广泛开展典型示范工作,加快发展和完善行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国际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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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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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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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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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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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以网络化操作系统、海量数据处理软件等为代表的基础软件、云计算软件、工业软件、智能终端软件、信息安全软件等关键软件的开发,推动大型信息资源库建设,积极培育云计算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等新兴服务业态,促进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向产业链前后端延伸,推进网络信息服务体系变革转型和信息服务的普及,利用信息技术发展数字内容产业,提升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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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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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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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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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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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构建现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全面提高经济社会信息化发展水平;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切实增强信息安全保障能力,维护国家信息安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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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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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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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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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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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公众实际需要,重点在交通运输联程联运、城市共同配送、灾害防范与应急处置、家居智能管理、居家看护与健康管理、集中养老与远程医疗、智能建筑与智慧社区、室内外统一位置服务、旅游娱乐消费等领域,加强移动互联网、遥感遥测、北斗导航、地理信息等技术的集成应用,创新服务模式,为城市居民提供方便、实用的新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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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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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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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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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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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业务收入突破8万亿元,年均增长13%以上,占信息产业比重超过30%,其中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达到55%。信息安全产品收入达到2,0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软件出口超过680亿美元软件从业人员达到900万人。培育一批国际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百亿级企业达20家以上,产生5到8家收入千亿级企业。扶持一批创新活跃、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打造一批名品名牌。中国软件名城、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软件和信息服务)建设迈向更高水平,产业集聚和示范带动效应进一步扩大,产业收入超千亿元的城市达20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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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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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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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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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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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信息化发展,直面“后金融危机”时代全球产业链重组,深度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变革;加快信息化发展,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塑持续转型升级的产业生态;加快信息化发展,构建统一开放的数字市场体系,满足人民生活新需求;加快信息化发展,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推动社会和谐稳定与文明进步;加快信息化发展,统筹网上网下两个空间,拓展国家治理新领域,让互联网更好造福国家和人民,已成为我国“十三五”时期践行新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的战略举措和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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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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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网络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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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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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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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扶持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网信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实现首次公开发行和再融资。引导网信企业围绕网络强国战略目标选择发展方向,服务网络强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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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安全相关法规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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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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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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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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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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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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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认可体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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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信息产业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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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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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一些地方政府已对部分信息安全产品实施了一些评价、许可或采购管理制度,积极推动国家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工作,已基本具备了对主要的信息安全产品进行测评和认证的能力,在保障信息安全,推动信息化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各部门分别实施的评价、许可制度造成的对同一产品检测标准不一致和重复检测的问题、对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的评价制度不一致的问题、实验室低水平重复建设造成国家资源浪费且检测水平不高的问题、评价活动与行政执法检查职责混淆的问题、一种产品为获得市场准入需获评价内容基本相同的多张证书的问题、现行的多种评价体制对安全性能覆盖不全的问题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我国信息安全产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对国家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也难以提供有效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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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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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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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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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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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通过制定统一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信息系统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本行业、本部门或者本地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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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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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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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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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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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5年,我国信息安全产业规模突破670亿元,保持年均30%以上的增长速度,占信息产业的比重稳步提高。信息安全产品体系进一步丰富,服务在信息安全产业中的比重以及安全可控的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明显提高,集聚效应明显、协同效应突出、发展特色鲜明的产业格局逐步形成,信息安全产业链日趋完整。进一步提升信息安全技术和服务创新能力,突破一批信息安全关键技术和产品,形成支撑云计算、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等应用的信息安全保障能力,逐步提高信息安全防护水平,部分信息安全技术和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信息安全竞争能力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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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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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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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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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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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对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的安全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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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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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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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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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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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十二五”末,全国固定宽带接入用户超过2.5亿户,互联网国际出口带宽达到每秒6,500吉比特(Gbit),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3G)网络覆盖城乡,国际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实现规模商用。信息产业转型升级取得突破。集成电路系统软件、关键元器件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创新成果,软件业占信息产业收入比重进一步提高。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形成。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明显增强,信息化装备的安全可控水平明显提高,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明显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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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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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国家信息安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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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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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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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3号)的工作部署,针对金融、云计算与大数据、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工业控制等领域面临的信息安全实际需要,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继续组织国家信息安全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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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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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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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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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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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化网络基础设施和业务系统安全防护;(二)提升突发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能力;(三)维护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环境(四)推进安全可控关键软硬件应用(五)强化网络数据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六)加强移动应用商店和应用程序安全管理(七)加强新技术新业务网络安全管理(八)强化网络安全技术能力和手段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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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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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用安全可控信息技术加强银行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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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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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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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9年,掌握银行业信息化的核心知识和关键技术;实现银行业关键网络和信息基础设施的合理分布,关键设施和服务的集中度风险得到有效缓解;安全可控信息技术在银行业总体达到75%左右的使用率,银行业网络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水平稳步提升,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在涉及客户敏感数据的信息处理环节,应优先使用安全可靠、风险可控的信息技术和服务,当前重点在网络设备、存储、中低端服务器、信息安全、运维服务、文字处理软件等领域积极推进,在操作系统、数据库等领域要加大探索和尝试力度;从2015年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安全可控信息技术的应用以不低于15%的比例逐年增加,直至2019年达到不低于75%的总体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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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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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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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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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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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网络安全支持与促进、网络运行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等方面规范网络安全,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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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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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通信网络与信息安全规划(201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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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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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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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五”期间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进行统一谋划、设计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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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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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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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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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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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网络安全事件能力,预防和减少网络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保护公众利益,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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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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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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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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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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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范围、各监管部门的职责、运营者的安全保护义务以及安全检测评估制度提出了更加具体、操作性也更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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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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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威胁监测与处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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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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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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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网络安全形势,进一步健全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威胁监测与处置机制,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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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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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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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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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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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增强网络安全产业发展的高端引领作用,保障网络时代国家安全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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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DS)
相关行业分析报告参考《2020年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市场现状分析报告-产业竞争现状与未来动向研究》
中国报告网提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的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各地的信息产业厅(局),其主要负责产业政策的制定、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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